对国际社会党扩大委员会会议通过的《告所属各政党和团体书》的修正和补充(1916年1月23日和27日〔2月5日和9日〕之间)

对国际社会党扩大委员会会议通过的《告所属各政党和团体书》的修正和补充

(1916年1月23日和27日〔2月5日和9日〕之间)

关于修改的建议:

  1.更确切更肯定地指出“各正式的党”和“第二国际”的策略的政治阶级意义及其原则性错误……

  (a)保卫祖国=保护帝国主义资产阶级,维护它对各民族的掠夺和压迫

  (b)同机会主义的联系

  (c)和自己国家的资产阶级结成联盟反对国际无产阶级。

  2.“打破国内和平”的定义。

  不参加任何直接或间接支持战争的机构。

  α β+奴役各民族。

  删去关于“在整个时代……”的结尾部分。

  +向李卜克内西和吕勒致敬。

  3.不仅是“适当的”,而且是秘密的,即自由的,不听命于书报检查机关的出版物。

  γ 没有说:为此必须推翻这个政府

  +

  4.罢工(经济的和政治的)和游行示威。

  5.+直至举行革命。

  6.+不仅要引用斯图加特决议,而且要引用巴塞尔决议:互相残杀是犯罪行为,公社,1905年。

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27卷第446―447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