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9年5月31日)
兹宣布,作为补充动员,征召商业、工业和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。征召手续、期限和数量由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、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商定。FN1
脚 注 FN1 在法令打字稿的上方列宁签了字并作了批示:“不公布”。——俄文版编者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