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 给燃料总管理局的电话

15 给燃料总管理局的电话486

  燃料总管理局

  1921年8月12日

  命令你们在一周内给梅舍格铸铁厂运送1000普特焦炭,供铸造卡希拉工程急需的铸件之用。

  人民委员会主席 列宁

  载于1930年1月21日《工人报》第17号

 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36页

注  释

486 电话稿是卡希拉电站工程局起草的。——55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