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谢·布尔加柯夫和弗·本辛格著作的批注

对谢·布尔加柯夫和弗·本辛格著作的批注

(1901年6—9月)

  在第2卷第273页注释2中,布尔加柯夫先生再次对引文作了最粗暴的篡改。他的图表的第3栏并非如他在该栏标题中所说是关于“大农户”的,而是关于所有农户的(《关于巴伐利亚王国24个村庄经济情况的调查》第573页,附录三)。

  布尔加柯夫先生的图表倒数第2栏标明的不是“中等农户”的负债的百分比(如布尔加柯夫先生所说的),而是小农户占有土地(原文如此!!)的平均面积。(上引书,附录五,第575页)。最后一栏标明的不是“小农户”负债的百分比,而是大农户占有土地的平均面积(同上)。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,但这是事实:布尔加柯夫先生把他所引的原书的图表弄错了,把占有土地面积的资料同负债的百分比的资料“搞混”了。

  实 际 数 字

  843.10 24 643.20 24 485.06 23

  —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—

  35.13% 26.80% 21.09%

  (负债的平均百分比)

  小农户 中等农户 大农户

  35.13 —— 26.80 —— 21.09

  再来看看布尔加柯夫先生是如何引用的。

  他引用本辛格著作的第77页,本辛格在该处说农业机器FN1在提高生产上所起的作用比工业机器小。

  然而这是本辛格的书中一章的引言,该章的结论,第99页,却说由于有了农业机器生产大大地提高了。

  布尔加柯夫先生引证本辛格的著作。第1卷第32、48、44页。

  本辛格,第4页:马克思——工业机器的反对者。

  把论本辛格的部分插在论机器的一节内FN2

  (1)本辛格对农业机器问题的资产阶级态度(布尔加柯夫所效法的态度)已由他对工业机器的同样态度清楚地说明。(第4页。马克思——机器的反对者(参看第1—2页)第5页。马克思歪曲(“dreht”)机器的良好影响。第11页。马克思“预言”农业机器会带来“种种不幸”……

  本辛格的观点是资产阶级的、企业主的观点

  女工和童工——无(第13—14页)!!

  (2)农业机器提高了生产率

  (α)专门调查

  (β)文献资料的比较,第99页(总结)

  81078=117.4%

  69040=100%

  {费用的缩减。第167页(总结)。}

  (3)布尔加柯夫引用了本辛格著作的第42页,却故意不提本辛格是以此来说明机器的作用:第45页。

  本辛格论电力:第127页和第102页。

  注意 也论及农业用的田间铁路,第127—129页。

  能否利用本辛格的计算(第145页和以下各页)来确定(C/V)及其变化?

  田庄=310公顷{240公顷耕地+70公顷草场}。

  最好是采用本辛格本人的尽管不完全准确的数字,第171页。

  实例Ⅰ 马克

  VFN3=1+2+3顺序号 = 2400=2人

  (第147—148页,图表) + 9700=17人

  17525=13294劳动日

  {5242 男

  8052 女}

  MFN3=10(捐+赋税)十纯收入=300+425 马克

  ——

  725

  V =29625税

  CFN4=38690#19人和

  M=725 13294劳动日

  ——

  WFN3=69040

  C=4+5+6+7+8+9+11+12+13顺序号

  C在这里=C的每年损耗的部分

  全部C=57000+14000+15000+(35500的一部分)

  (即35000-29625)

  4470

  11699

  1464

  6660

  2800 马克

  1000 资本:57000耕畜

  6035 14000农具

  1900 150000建筑物

  2662 35500流动资本

  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  38690马克# 256500

(1)

(2)

  也就是减少 V 2300马克(2固定工人+700天)

  也就是减少 C 16185

  { 12300

  +3885}

  然而C增加1000((1/10)×农业用的田间铁路10000)+蒸汽犁的租费的3/4(按我的假定),即(3/4)×16760=4190×3=12570,即13570。

  总计C的减少是16185—13570=2615,V减少2300马克,但又增加(1/4)×16760=4190,按每天1.5马克计算=约2800个劳动日

  因而V增加了=1890马克

  {-2固定工人+2100劳动日}

  {= = }

  C= 41401 V= 21575.5 M= 300

  - +

  2615 1890 18826.5

  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 ————

  C= 38786 23465.5 18826.5

  V= 23465.5

  M= 18826.5

  W= 81078.0

  载于1932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19卷

  译自1969年《土地问题笔记》俄文版第56—62页。

作者原注

(1) 作者假定流动资本=耕畜+农具的1/2,57000+14000=71000。71000÷2=35500,因此,此处应当用57000+16010=73010。73010÷2=36505马克。
(2) 这215马克(=约为861的1/4),我权且把它从租用的机器(脱粒机)价值中抽出来记入Ⅴ项。[在实例Ⅳ中,对蒸汽犁也作如此处理]。

脚  注

FN1 “机器”二字手稿上本来没有,是编者根据意思加上的。——俄文版编者注
FN2 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5卷第110—113页。——编者注
FN3 v指可变资本,M指剩余价值;c指不变资本,w指总产值。——编者注
FN4 v指可变资本,M指剩余价值;c指不变资本w指总产值。——编者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