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克思致恩格斯(1861年12月13日)

马克思致恩格斯

  
曼彻斯特
1861年12月13日[于伦敦]
亲爱的弗雷德里克:

 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。

  德朗克立即寄来五英镑,作为对以前我资助他的补偿,昨天他亲自到这里来过,同他的一个经理见了面。

  他想试着去贴现期票。我立即告诉他,主要的条件是,期票在到期以前不得流通。

  科勒尔这条狗采取了另一种手法。他没有向郡法院起诉,而是把案件交给郡长法院处理,并且把追究的钱数增加到二十英镑,说我要对《福格特先生》的全部费用承担责任。这就是对我的反要求的回答。

  我的律师悉尼·赫伯特认为,从手续上说必须向同一个法院提出反诉。全部困难就在于,我同佩奇的协议没有用书面确定下来。

  我的妻子好些了。

  祝好。

你的 卡·马·